關于計量標準器具核準的有關規(guī)定 關于計量標準器具核準的有關規(guī)定 (1)計量標準考核的組織 a 考核委秘書處向計量司量傳處上報考核計劃,計量司量傳處進行審核后下達考核任務。 b 考核委秘書處根據(jù)計量司量傳處下達的考核任務,委托具有相應能力的考評單位,或者成立考評組承擔計量標準的考評工作,并將《計量標準考核(復查)申請書》和《計量標準技術報告》等考核申請資料發(fā)送至考評單位或專家組。 c計量標準的考評由計量標準一級考評員承擔,每項一般由一至二名計量標準考評員執(zhí)行,如果受理的計量標準比較特殊性,計量標準考評員的專業(yè)項目能力不足以覆蓋被考核對象,考核委秘書處可聘請有關的技術專家和相近專業(yè)項目的計量標準考評員組成考評組執(zhí)行考評任務。 d計量標準考核的組織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。 (2)計量標準的考評 計量標準考核根據(jù)不同情況可以采取現(xiàn)場考評、書面審查等方式進行考評。承擔考評任務的考評員按照JJF1033-2008《計量標準考核規(guī)范》的要求執(zhí)行考評任務??荚u的主要內容如下: a計量標準器及配套設備齊全,計量標準器必須經法定或者計量授權的計量技術機構檢定合格(沒有計量檢定規(guī)程的,應當通過校準、比對等方式,將量值溯源至國家計量基準或者社會公用計量標準),配套的計量設備經檢定合格或者校準; b具備開展量值傳遞的計量檢定規(guī)程或者技術規(guī)范和完整的技術資料; c具備符合計量檢定規(guī)程或者技術規(guī)范并確保計量標準正常工作所需要的溫度、濕度、防塵、防震、防腐蝕、抗干擾等環(huán)境條件和工作場地; d具備與所開展量值傳遞工作相適應的技術人員,開展量值傳遞工作,應當配備2名以上獲相應項目資質的計量檢定人員; e具有完善的運行、維護制度,包括實驗室崗位責任制度,計量標準的保存、使用、維護制度,周期檢定制度,檢定記錄及檢定證書核驗制度,事故報告制度,計量標準技術檔案管理制度等; f計量標準的測量重復性和穩(wěn)定性符合技術要求。 考評中考評員應填寫《計量標準考核報告》(格式見附件),考評完畢后應給出考評意見和明確的結論。 如果考評結果有不符合或缺陷時,應限期整改。在整改期內,由承擔考評的考評員確認整改合格后方可通過考核,超過整改期限仍未改正者,視為考核不合格。 考評員的考評工作應在60個工作日內完成(包括整改時間)。 (3)考評的復核 考評單位或考評組組長負責對考評的程序和考評工作質量進行監(jiān)督,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對考評結果的復核,并在《計量標準考核報告》相應欄目中簽署意見后,報考核委秘書處,考核委秘書處收齊考核材料后報送計量司量傳處審批。 |